根據《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關于促進外貿穩定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的通知》(東府辦〔2020〕33號)等文件精神,現將初審結果(詳見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滿,將進入復審階段。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通過書面署名方式向東莞市商務局反映。
公示時間:2021年8月6日至8月16日(7個工作日)
地址:東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號3樓市商務局通關物流科
電話:22813810
附件: 2020年東莞市關于促進外貿穩定發展的實施意見(打造擴大進口重點平臺)資金審核表
東莞市商務局
2021年8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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