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助對象
開展設備融資租賃業務的我市中小微企業及東莞市實施重點企業規模與效益倍增計劃試點企業,且為融資租賃承租方。
二、申報條件
(一)在我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的企業;申報資金前三年內,申報企業不存在《關于東莞市科技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金不予資助具體范圍的若干規定》及相關文件規定的不予資助情況。
(二)融資租賃業務合同發生時間在2017年1月1日(含)后,且為設備融資租賃。其中,售后回租融資租賃業務,回租設備需為購置使用3年內的設備(即2015年1月1日后購進的新設備)。
(三)企業作為融資租賃承租方,且正常還款付息的。
三、資助方式和標準
單個企業當年列入貼息的融資額不超過1500萬元(超過1500萬元的按1500萬元計算貼息),年貼息金額不超過融資租賃合同融資額的8%(且不超過實際利息發生額),最高不超過120萬元;對同一融資租賃合同的貼息時間不超過2年,貼息金額合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東莞市實施重點企業規模與效益倍增計劃試點企業,資助標準按《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實施重點企業規模與效益倍增計劃行動方案〉的通知》(東府辦〔2017〕11號)第17條扶持措施標準執行。
在年度預算內專項資金用完即止。
四、申請審批流程
(一)市經信局發布資金申報指南。符合條件的單位登陸“智造東莞”平臺(http://im.dg.gov.cn),網上填報《東莞市設備融資租賃業務備案表》,對業務進行網上備案。按照申報指南有關要求,網上填報資金申請表,并上傳有關附件證明材料。
(二)市經信局對企業網上提交的備案、資金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待網上審查通過后,企業下載備案表、資金申請表并打印蓋公章,連同其他申報資料匯編成冊(現場核查時提交)。
(三)組織現場審核。市經信局可委托專家或第三方分批到企業現場收取申報資料,確認融資租賃業務設備使用情況、判斷企業所屬行業及經營現狀等。
(四)市經信局根據情況可組織會計師事務所對通過現場審核的項目開展財務審核,并擬定資金使用計劃,征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并向社會公示。
(五)市經信局將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資金使用計劃上報市政府審定。經市政府同意后,組織工作人員在企業相關原始憑證上加蓋融資租賃資金貼息項目專用章,并按規定下達資金使用計劃,辦理資金撥付。
(六)市經信局按照《責任承諾書》及其他有關規定對企業進行跟蹤管理,企業須定期在網上提交項目實施和企業經營情況。
五、申報材料
(一)責任承諾書(系統生成)。
(二)資金申請表(系統生成)。
(三)東莞市設備融資租賃業務備案表(系統生成)。
(四)申報企業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三證合一”企業,無需提交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五)上年度財務報表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六)相關融資租賃合同、還款計劃表、設備采購合同、發票和支付憑證等證明材料。
(七)企業“融資、減員、增效、提質、保安全”相關評價指標材料,如項目實施前后新增融資額度、用工人數、生產效率、技術水平、產品質量、經濟效益等佐證材料。
六、其他說明
(一)貼息項目自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受理申報,分期集中審核。
(二)網上申報上傳的附件,應按類別劃分整理有序,字跡需清晰且無涂改,否則視為無效;PDF、圖片資料應使用掃描儀錄入,保證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紙質材料,需制定目錄,按順序裝訂成冊,建議統一雙面印制。
附表:1.東莞市設備融資租賃業務備案表
2.中小企業設備融資租賃資金項目責任承諾書
3.中小企業設備融資租賃資金申請表
附表1:
東莞市設備融資租賃業務備案表
備案編號 | BA-2017-00001 | 合同起始年份 | ||||||||||
原業務合同編號 | 備案填報日期 | |||||||||||
合同持續時間 | 個月 | 合同起止日期 | ||||||||||
業務類型 | 直租/回租 | 租期結束設備處理 | 留購/續租/退租 | |||||||||
設備新舊情況 | 新設備/非新設備 | 設備先進情況 | 國際領先/國際先進/國內領先/國內先進 | |||||||||
首付額(萬元) | 首付占設備總額比例% | |||||||||||
一、出租方 | ||||||||||||
單位名稱 | ||||||||||||
營業執照地址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號 | |||||||||||
單位所屬地 | 登記注冊類型 | |||||||||||
注冊資本(萬元) | 成立日期 | |||||||||||
法人代表姓名 | 手機號碼 | |||||||||||
業務代表姓名 | 手機號碼 | |||||||||||
二、承租方 | ||||||||||||
單位名稱 | ||||||||||||
營業執照地址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號 | |||||||||||
所屬鎮街 | 登記注冊類型 | |||||||||||
所屬行業 | ||||||||||||
注冊資本(萬元) | 成立日期 | |||||||||||
法人代表姓名 | 手機號碼 | |||||||||||
業務代表姓名 | 手機號碼 | |||||||||||
三、主要設備供應商 | ||||||||||||
單位名稱 | ||||||||||||
單位所屬地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號 | |||||||||||
其他有關單位(擔保、銀行、保險) | ||||||||||||
單位名稱 | 單位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號 | 業務代表姓名 | 手機號碼 | ||||||||
設備情況 | ||||||||||||
設備簡介 | 簡述設備用途,還款計劃等 | |||||||||||
市資金申報意向 | □“機器換人”資金 □節能與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 □無 | |||||||||||
序號 | 設備名稱型號 | 數量 | 設備投資額 (萬元) | 合同融資額 (萬元) | ||||||||
合計 | / | |||||||||||
1 | ||||||||||||
2 | ||||||||||||
… | ||||||||||||
附表2:
中小企業設備融資租賃資金項目責任承諾書
(融資租賃貼息)
我司申報中小企業設備融資租賃資金項目,現向市經信局及有關部門作出如下承諾:
一、杜絕弄虛作假、挪用、不按規定使用專項資金等行為。
二、項目獲得財政資金資助后,若遇特殊情況需轉讓設備或終止租賃的,須先報市經信局備案。
三、納入運行監測范圍企業,項目獲得財政資金資助后連續三年,需按期(每季)向市經信局提交項目實施和企業經營情況,包括企業產值、稅收、技術改造投資情況、設備情況、研發情況、用工情況等指標的相關統計調查表(問卷)。
四、主動配合市經信局及有關部門開展項目跟蹤、檢查、評價工作。切實加強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
我司若不遵守以上承諾,情節嚴重的,自愿退回所獲資助的專項資金并按有關規定接受相應處理。
法定代表人(簽章):
企業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3:
中小企業設備融資租賃資金申請表
(融資租賃貼息)
申報單位(加蓋公章):
項目名稱:
設備所屬行業領域:
企業所屬鎮街(園區):
項目實施地詳細地址:
一、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營業執照地址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號 | 登記注冊類型 | |||
組織機構代碼 | 稅務登記證號 | |||
注冊資本 (萬元) | 成立日期 | |||
所屬鎮街 (園區) | 企業辦公電話 | |||
法定代表人 | 手機號碼 | |||
申報聯系人 | 手機號碼 | |||
開戶銀行名稱(具體到支行或營業部) | 銀行賬號 | |||
所屬行業 | 主營業務 | |||
企業簡介 (限300字,企業股權構成,主要產品和服務,技術開發能力,獲得獎勵、榮譽、資格稱號等情況) | ||||
年 度
企業經營情況 | 年(申報上兩年度) | 年(申報上一年度) | ||
企業總資產 (萬元) | ||||
企業凈資產 (萬元) | ||||
資產負債率 (%) | ||||
主營業務收入 (萬元) | ||||
凈利潤 (萬元) | ||||
繳納稅金 (萬元) | ||||
備注 | 申報上一年度指2017年,申報上兩年度指2016年。 | |||
二、貼息項目基本情況
涉及業務 備案編號 | |||
起止時間 | 年 月—— 年 月 | ||
合同數量 | 合同年限情況 | 第1年/第2年/混合 | |
融資租賃資金貼息項目實施主要內容 |
項目背景(描述行業技術發展現狀、水平和趨勢,提出項目實施的意義和必要性,500字左右):
| ||
設備技術方案(描述設備技術來源、技術原理、實施路徑和所能達到的水平,500字左右):
| |||
“換人”方式(描述項目改造的具體環節、工序,實施前后的作業模式以及效果對比分析,500字左右;如不涉及可填“無”):
| |||
項目效果指標 | (一)減員績效指標: 實施本項目前,企業共有員工 人,其中本項目用工 人,實施本項目后,減少用工 人; 勞動生產率從 (數量單位)/人·小時提高至 (數量單位)/人·小時; 大專以上員工占企業全體員工比例從 %提高至 %; 其他指標(如“保障生產人員安全”方面): 。 | ||
(二)技術、成果績效指標: 項目新增設備、儀器 臺/套;其中:CNC 臺/套,工業機器人 臺/套; 產品合格率從 %提高至 %; 形成新產品 種,新技術 項,產生專利:已授權 項(發明 項、實用新型 項、外觀設計 項),已申請暫未獲授權 項(發明 項、實用新型 項、外觀設計 項); 其他指標: 。 | |||
(三)經濟效益績效指標(以項目實施時以及完工達效后一年內新增數據預計): 企業新增融資額度 萬元,新增流動資金額度 萬元。項目產生銷售收入 萬元,項目產生凈利潤 萬元,項目產生稅金 萬元,項目產品出口創匯 萬美元; 單位產品成本下降 %; 其他指標: 。 | |||
(四)社會效益績效指標: 可節省能源消耗量 噸標準煤/年,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量降低 %; 其他指標: 。 |
三、貼息項目投資情況(單位:萬元;臺)
合同序號 | 設備投資總額 | 設備數量 | 首付額 | 合同融資總額 | 項目期間已支付融資額 |
合計 | |||||
1 | |||||
2 | |||||
3 | |||||
…… | |||||
申報資料真實性申明 | |||||
本公司承諾,我公司所遞交的所有申報資料是真實有效的,如存在利用虛假資料瞞報、虛報等手段通過專項資金申請資格審查并獲得專項資金資助的,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及其他所有后果,我公司將全部承擔。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章): 企業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 |||||
鎮街、園區經信部門審核意見 | 經審核,該企業申報的項目符合申報要求,提供的申報資料齊全、完整。
蓋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18年中小企業設備融資租賃資金
(融資租賃風險補償)申報指南
一、資助對象
為我市中小企業及東莞市實施重點企業規模與效益倍增計劃試點企業提供設備融資租賃業務并發生損失的融資租賃機構及融資擔保機構;經市經信局確認納入風險補償范圍的裝備制造企業。
二、申報條件
(一)融資租賃機構申報條件
1.在東莞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融資租賃機構。
2.申請風險補償的融資租賃業務發生在2015年9月23日(含)之后,業務發生不良的時間在2017年9月23日(含)之后。
3.服務對象為東莞注冊企業。
4.申請風險補償的融資租賃業務,須在發生風險前,事先通過“智造東莞”平臺備案并及時反饋業務開展情況。
(二)裝備制造企業申報條件
1.在東莞市辦理工商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且申報資金前三年內,申報企業不存在《關于東莞市科技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金不予資助具體范圍的若干規定》及相關文件規定的不予資助情況。
2.從事設備生產,以設備租賃的形式出租(以租代售)自產設備,服務對象為東莞注冊企業。
3.屬于我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即企業已納入國家統計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統計報表范圍)。
4.大型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4億元以上),2017年度通過以租代售方式向莞企業銷售設備金額不低于500萬元;中小型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2017年度通過以租代售方式向莞企業銷售設備金額不低于300萬元。
5.按市經信局要求,通過“智造東莞”平臺備案并及時反饋業務開展情況。
6.申請風險補償的以租代售業務發生在2015年9月23日(含)之后,業務發生不良的時間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
(三)融資擔保機構申報條件
1.在東莞開展融資租賃相關擔保業務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申請風險補償的業務發生在2015年9月23日(含)之后,業務發生不良的時間在2017年9月23日(含)之后,服務對象為東莞注冊企業。
2.申請風險補償的融資租賃業務,須在發生風險前,事先通過“智造東莞”平臺備案并及時反饋業務開展情況。
三、資助方式和標準
(一)融資租賃風險補償
融資租賃機構為我市中小企業提供設備融資租賃業務并發生壞賬損失的,每年度在不超過新增融資余額的10%額度內,給予風險補償。如融資租賃機構為東莞市實施重點企業規模與效益倍增計劃試點企業提供融資租賃業務發生壞賬損失的,風險補償標準按《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實施重點企業規模與效益倍增計劃行動方案〉的通知》(東府辦〔2017〕11號)第17條執行。我市裝備制造企業以設備租賃的形式向我市企業出租(以租代售)設備并經市經信局審核確認納入風險補償范圍的,可參照融資租賃機構的方式給予同等標準的風險補償。新增融資余額是指2017年9月23日(含)之后機構對莞企業融資租賃相關業務實際發放的融資總額余額。
(二)融資租賃擔保風險補償
融資性擔保公司為我市中小企業提供設備融資租賃擔保業務并發生壞賬損失的,每年度在不超過新增融資擔保余額的10%額度內,給予風險補償。新增融資擔保余額是指2017年9月23日(含)之后機構對莞企業融資租賃相關業務實際擔保的融資總額余額。
經融資性擔保公司擔保的融資租賃業務發生損失時,先由融資性擔保公司代償,再由市財政在規定額度內給予融資性擔保公司風險補償。不受理融資租賃機構的重復申請。
四、申請審批流程
(一)業務備案。有關機構在我市開展業務后,須登陸“智造東莞”平臺(http://im.dg.gov.cn),網上填報《東莞市設備融資租賃業務備案表》,進行業務備案。
(二)不良業務報備。有關機構在設備租賃企業逾期還款付息超過一個月時,須登陸“智造東莞”平臺(http://im.dg.gov.cn),向市經信局進行備案。備案后,市經信局將設備租賃企業納入重點監管,暫停發放融資租賃貼息;并視情況的嚴重程度,可暫停其他市經信局主管扶持措施的申報、審核和撥付等程序。
(三)提出風險補償申請。上述機構備案后,應盡快就逾期付款一事提起訴訟。在法院(或仲裁機構)正式受理訴訟之日起,上述有關機構即可向市經信局提出風險補償資金申請。
(四)撥付風險補償金。市經信局根據申請,委托第三方開展融資租賃合同期內票據核對并提出風險補償額度,擬定資金使用計劃報市政府審定后辦理資金撥付。如所撥付金額超出或少于法院(或仲裁機構)最終判決(裁決或調解)金額的,應于判決(裁決或調解)生效起1個月內按賠付比例計算實行多退少補。上述機構實際追回的資金須按賠付比例將風險補償退回市財政。
(五)后續監管通報。風險補償金撥付后,市經信局將在全局范圍內中止對設備租賃企業的所有扶持措施,并向市屬各職能部門(鎮街、園區)通報相關情況,建議暫停全市范圍對該企業的所有扶持措施。如設備租賃企業恢復還款付息并經市經信局確認,可恢復全市專項資金資助資格。
(六)不良業務撤銷。上述有關機構獲取風險補償金后,仍需積極處置不良業務,并及時向市經信局提交處理結果和相關佐證資料(包括法院結案文書、仲裁文書等)。如設備租賃企業恢復還款付息后,其不良業務備案將予以撤銷,同時上述有關機構須在收款后1個月內將風險補償金退回市財政。單家企業不良業務撤銷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
五、申報資料
(一)申報單位對所提交資料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并出具相關責任承諾函(系統生成)。
(二)風險補償申請表、不良業務備案表及申請報告(系統生成)。
(三)發生損失的相關資料,包括租賃合同、銷售合同或擔保合同,本金損失、追償情況和結果相關證明資料,以及業務主管部門認為必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附件3:
2018年中小企業設備融資租賃資金
(融資租賃履約保函補貼)申報指南
一、資助對象
為我市中小企業及東莞市實施重點企業規模與效益倍增計劃試點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設備出具履約保函的商業銀行。
二、申報條件
(一)依法設立從事金融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東莞的分支機構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設在東莞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履約保函是為我市中小企業及東莞市實施重點企業規模與效益倍增計劃試點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設備出具,且時間在2017年9月23日(含)之后。
三、資助方式和標準
我市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置設備且商業銀行為企業出具履約保函的,市財政按履約保函實際擔保金額的3%給予商業銀行補貼,單家商業銀行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四、申請審批流程
(一)銀行機構登陸“智造東莞”平臺(http://im.dg.gov.cn),提出履約保函補助申請。
(二)市經信局對資料進行審核(必要時可委托第三方執行),確認應補貼金額。
(三)市經信局擬定資金使用計劃,經市政府審定后,向銀行機構撥付補貼資金。
五、申報資料
(一)申報單位對所提交資料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并出具相關責任承諾函(系統生成)。
(二)履約保函補助申請表及申請報告(系統生成)。
(三)履約保函復印件、保函相關的融資租賃業務合同復印件等佐證資料。
六、其他說明
融資租賃履約保函補貼項目全年受理申報,分期集中審核。
( 電話咨詢:13544847908
QQ咨詢:1176391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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