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18年度東莞市經濟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綠色制造專題(能源管理中心建設及維護項目)申報指南
一、資助對象
開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設及維護的用能企業以及有關單位。
二、資助方式和標準
(一)事后獎勵。用能企業及有關單位開展能源管理中心項目建設,建成并通過市節能主管部門驗收,達到甲、乙、丙級標準的,分別予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已獲得資金獎勵的乙級、丙級能源管理中心繼續完善后,可申請再次驗收,通過驗收后達到相應等級的,按提升后的等級補足獎金差額。
(二)系統維護費用補助。已經通過驗收的能源管理中心,在首次通過驗收后三年內,年度審核符合要求的,按照甲、乙、丙三個等級分別每年給予5萬元、4萬元和3萬元的維護費用補助,以鼓勵企業不斷完善使用能源管理中心,并按時按規報送能源利用狀況數據至市能源管理中心系統平臺。對于提升等級并通過驗收的能源管理中心,按上一年度通過驗收的等級為準予以系統維護費用補助。
(三)市經信局按照《東莞市經濟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可根據本專題每年預算規模和實際申報數量,以合理的方式確定受資助項目、單位的數量,以及最終資助或獎勵的金額。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不存在《關于東莞市科技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金不予資助具體范圍的若干規定》及相關文件規定的不予資助情況;
(二)申報企業或項目不存在《東莞市“科技東莞”工程專項資金財務管理辦法》所規定的不得申報或不予資助的情況;
(三)申報企業已在東莞市登記成立、辦理稅務登記、不存在異常經營情形,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四)申報企業在上年度的節能考核中不得為未完成等級;
(五)項目已完工,并按《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驗收和年審指引》(附件1)通過相應等級的驗收;申請維護費用補助的,還應通過年審。
四、審批流程
(一)完成能源管理中心項目建設或維護后,企業應及時登錄“智造東莞”( http://www.imdg.gov.cn/),申請驗收或年審。
(二)市經信局委托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對已登記項目進行驗收和年審。
(三)市經信局根據驗收和年審結果擬定資助計劃,征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
(四)擬資助計劃的企業名單由市經信局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形式向市經信局提出,由市經信局進行調查核實。對經調查核實不符合資助要求的,不予納入資助范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調查后異議不成立的,正式納入資助計劃。
(五)經征求意見和公示后,由市經信局會同市財政局對資助計劃進行最終確認,并由經信局下達資金撥付文件。
五、申報資料
完成能源管理中心項目建設或維護后,企業應及時提交下列資料申請驗收、年審和資助:
(一)按《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驗收和年審指引》(附件1)第五條、第十三條要求提交申報資料;
(二)銀行開戶許可證;
(三)責任承諾書(附件2)。
六、其他說明
申報資料應按照順序和類別進行科學整理。證照、圖表、單據等資料應使用掃描儀錄入,確保有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在應加蓋公章位置加蓋企業公章。
七、聯系方式
單位:東莞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
電話:21668950、21668925
附件:1.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驗收和年審指引
2.責任承諾書
附件1:
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驗收和年審指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推進我市能源管理中心驗收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推廣建設工作方案》、《廣東省節約能源條例》、《廣東省節能減排“十三五”規劃》、《東莞市節約能源“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東莞市綠色制造工程行動計劃》(2015-2020),以及《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經濟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智能制造、綠色制造、服務型制造專題項目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文件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能源管理中心是指企業或其他用能單位為提高能源管理和能效水平,通過聘任專職能源管理員,完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建立能源管理信息系統和能源管理體系等,實現持續提高能效水平的管理模式。
本指引所稱的能源管理中心驗收,是指對企業端能源管理中心建設是否符合要求、選定的實施方案是否切實可行、本階段能源管理中心建設達到何種級別的階段性評審。
本指引所稱的能源管理中心年審,是指對通過驗收的企業能源管理中心的日常運行情況、數據穩定傳輸情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以及能源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和年度節能工作成果的年度審核。
第三條 東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委托東莞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組織開展能源管理中心驗收和年審工作。
第二章 驗收條件
第四條 申請能源管理中心驗收的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新建企業能源管理中心項目的,須屬于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800噸標準煤以上(含)或年用電量500萬千瓦時以上(含),以及國家、省、市要求建設能耗在線監測的企業;
(二)能源管理制度體系完善。按照有關要求,設立能源管理機構、聘任能源管理負責人或能源管理員,落實目標責任,建立較完善的能源管理制度;
(三)統計計量體系完善。能源計量器具的配備和管理符合《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17167-2006)的要求;能源計量器具需具備通訊功能,可將計量數據實時準確地發送到企業能源管理中心信息系統;
(四)實現能耗在線監測。能源管理中心信息系統能實時采集主要生產能耗信息;電力、造紙、非金屬制品(玻璃、陶瓷)等高耗能行業企業需實現對主要生產線運行狀態信息(啟動/停止)在線監測;
(五)具備分析預警功能。能源管理中心信息系統具備相應的能耗監測、分析、績效管理和異常報警等功能;
(六)與市平臺穩定對接。實現與“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平臺”對接,并穩定運行1個月及以上,能源管理中心建設階段性工作已經完成。
第三章 驗收程序
第五條 申請流程
(一)申請對接。企業的能源管理中心初步建成后,應登錄“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平臺”(http://59.37.20.106:100),網上填寫《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對接申請表》(附件1-1),主動申請對接。
(二)申請驗收。實現與“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平臺”穩定對接運行1個月后,企業登錄“智造東莞”( http://www.imdg.gov.cn/)提交以下材料進行驗收:
1.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驗收申請表(附件1-2);
2.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驗收申請報告(附件1-3);
3.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驗收評分表(申請企業參照驗收評分標準“附件1-4”開展自查評分,自查評分必須有得分說明);
4.企業營業執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證(營業執照未更新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版本的,須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5.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稅審報告),以及最近一個月會計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6.能源管理中心信息系統提供服務商的營業執照(如系統是企業自行開發或企業其他系統自帶的,則無需提供);
7.企業能源管理制度相關文件(能源管理制度、節能獎懲制度和定額管理制度等);
8.能源管理員培訓合格證書、能源計量器具臺帳(包括:名稱、型號規格、檢定周期、準確度等級、測量范圍、生產廠家、出廠編號、安裝使用地點、狀態)及檢定證書、計量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9.項目相關圖片(自行拍攝的企業全景圖片、能源管理中心信息系統主界面和運行界面圖片、用能設備的能源計量器具圖片等);
10.與項目相關的其它證明材料、圖片或文件(企業可自行補充提供)。
第六條 形式審查
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對企業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核通過后,企業自行下載打印生成水印的申報材料,并根據資料順序編制目錄、頁碼和裝訂成冊(一式五份)。裝訂成冊的資料務必在相應位置加蓋企業公章,并送企業所屬鎮街(園區)節能主管部門加蓋初步意見和公章,最后送至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
第七條 專家驗收
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項目,由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交東莞市科學技術協會等第三方組織實施專家驗收。專家驗收以定量打分為主,采用書面審核與現場審核相結合的方式,主要程序如下:
(一)企業匯報。由申請企業介紹項目的主要建設情況,內容包括:企業的基本情況、企業能源管理制度體系、計量統計體系等能源管理體系建設,以及能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能耗在線監測點布置及數據采集情況等。匯報內容應簡明扼要、突出數字,并做成PPT,以及現場演示能源管理信息系統的主要功能及運行情況。
(二)提問交流。針對企業提交的申請資料、現場情況介紹及企業能源管理中心的現場演示,專家現場提問,與企業及其技術服務單位進行交流。
(三)現場考察。申請甲級的項目實施現場考察,重點查看能耗在線監測布點及數據采集情況;申請乙級或以下級別的項目原則上不開展現場考察,以申請材料及企業匯報為評審依據。
(四)閉門討論。根據企業提交的申請資料、現場情況介紹及企業能源管理中心的現場演示,按《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驗收評分表》(附件1-4)進行打分,形成評審意見。
第八條 等級評定
企業能源管理中心評定結果分“甲級”、“乙級”、“丙級”、“不通過”四個等級。
(一)“甲級”,評分表的總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
(二)“乙級”,評分表的總得分大于或等于80分。
(三)“丙級”,評分表的總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
(四)“不通過”,評分表的總得分小于60分的。
第九條 結果公告
收到專家驗收結果反饋后,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匯總報市經信局。市經信局征求部門意見后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發文公告結果。
第十條 通過驗收的企業,要根據評審意見,進一步完善能管中心建設。被認定為“不通過”、“乙級”或“丙級”級別,進一步改進、完善,經自查合格或符合更高級別要求的,在原結果公布3個月后方可再次申請驗收。
第四章 年度審核
第十一條 申請能源管理中心年審的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能源管理信息系統有效運行、使用;
(二)能耗在線監測數據持續穩定上傳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平臺;
(三)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按時、按質報送;
(四)重點用能單位通過年度節能目標考核;
(五)系統總體運行情況符合要求,包括:實現重點耗能設備績效管理、產品能耗績效管理、節能分析、能效對標、節能預警,自定義報表等功能的運行情況。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期年審為不通過等級,撤銷其“東莞市企業能源管理中心”等級認定資格,并予以公告。
(一)經查實,在驗收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
(二)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能源管理中心年度審核自查報告,未參加年度審核的;
(三)能耗在線監測數據不能持續穩定上傳市平臺;能源管理信息系統未能有效使用或者運行的;
(四)未按要求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經催報后仍未落實整改的;
(五)經查實,企業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用能,情節嚴重,逾期不治理或者沒有達到治理要求,被報請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關閉的;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或者生產工藝的情節嚴重,被報請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關閉等重大節能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十三條 申請能源管理中心年審的企業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年審申請表(附件1-5);
(二)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年度自評報告(附件1-6);
(三)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稅審報告),以及最近一個月會計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第十四條 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對企業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核通過后,企業自行下載打印生成水印的申報材料,并根據資料順序編制目錄、頁碼和裝訂成冊(一式五份)。裝訂成冊的資料務必在相應位置加蓋企業公章,并送企業所屬鎮街(園區)節能主管部門加蓋初步意見和公章,最后送至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
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組織專家對企業能源管理中心的運行情況進行年審。年審原則上每年5月份集中安排,采用書面審核為主,輔以現場抽查審核的方式。
第十五條 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把通過年度審核的企業名單匯總報市經信局。市經信局征求部門意見后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發文公告結果。
第十六條 各級節能主管部門、節能服務機構、評審專家等均應為實施能源管理中心建設的企業保守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指引引用的有關規定、標準和政策文件,如有修訂,按修訂的執行。
第十八條 本指引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附件:1-1.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對接申請表
1-2.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驗收申請表
1-3.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驗收申請報告(大綱)
1-4.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驗收評分表
1-5.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年審申請表
1-6.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年度自評報告(大綱)
附件1-1:
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對接申請表
企業名稱 (蓋章) | ||||||||||
地 址 | ||||||||||
所屬行業 | 所屬鎮街 | |||||||||
企業節能負責人 | 手機 | 電子郵箱 | ||||||||
企業聯系人 | 手機 | 電子郵箱 | ||||||||
*服務公司名稱 | 聯系人 | 電子郵箱 | ||||||||
手機 | ||||||||||
企業能源管理中心項目情況 | ||||||||||
項目起止時間 | 項目投資額(萬元) | |||||||||
進出用能單位監測點數 | 進出主要次級用能單位監測點數 | 主要用能設備監測點數 | ||||||||
對接方式: (以下三種方式,選擇其中一種) | ||||||||||
1、數據采集軟件直接對接方式
2、數據采集軟件OPC對接方式 | VPN帳號 | |||||||||
初始密碼 | ||||||||||
IFIX軟件包 設備編號 | 領用人簽名 | |||||||||
3、標準WebService數據對接方式 | VPN帳號 | |||||||||
VPN初始密碼 | ||||||||||
配置平臺地址 | ||||||||||
帳號 | ||||||||||
初始密碼 | ||||||||||
Webservice地址 | ||||||||||
*說明:企業自行研發的,可不填寫服務公司聯系人等信息。
附件1-2:
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驗收申請表
所屬行業領域:
企業所屬鎮街(園區):
企業詳細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電話:
企業聯系人姓名: 電話:
手機: 電子郵箱:
項目委托建設單位名稱:填寫項目委托建設的節能技術服務公司或其他有關單位名稱
申報能管中心等級:甲級
乙級
丙級
乙級升甲級
丙級升乙級
丙級升甲級
一、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營業執照地址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 | ||||
企業主要出資方 的國別(或地區) | 中國大陸 香港 臺灣 日本 美國 韓國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主營業務范圍 | |||||
注冊資本(萬元) | 成立日期 | ||||
企業簡介 (限300字,說明企業股權構成,主要產品和服務,技術開發能力,獲得獎勵、榮譽、資格稱號等情況) | |||||
開戶銀行名稱 | 開戶銀行賬號 | ||||
年 度
企業經營情況 | 2016 年 | 2017 年 | |||
企業總資產(萬元) | |||||
企業凈資產(萬元) | |||||
資產負債率(%) | |||||
主營業務收入(萬元) | |||||
凈利潤(萬元) | |||||
繳納稅金(萬元) | |||||
二、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 |
項目起止時間 | 年 月(開工時間)- 年 月(完工達效時間) |
項目實施主要內容 | (一)能源管理基礎制度體系建設情況(如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機構建立及運作情況、節能管理制度建設情況、節能管理負責人或能源管理員配備及接受市節能主管部門培訓情況等): |
(二)計量器具配備情況表 序號能源類別進出用能單位進出主要次級用能單位主要用能設備應裝數實裝數配備率完好率應裝數實裝數配備率完好率應裝數實裝數配備率完好率臺臺%%臺臺%%臺臺%%1電力 2……. 3 4 合計 | |
(三)計量器具在線情況表 序號能源類別進出用能單位進出主要次級用能單位主要用能設備應裝數實裝數在線數在線率應裝數實裝數在線數在線率應裝數實裝數在線數在線率臺臺臺%臺臺臺%臺臺臺%1電力 2……. 3 4 合計 | |
(四)系統應用情況(如能耗在線數據采集及對接穩定性、能量系統監測、重點耗能設備績效管理、產品能耗績效管理、節能分析、能效對標、異常報警、報表生成): | |
項目效果指標 | 1、可節省能源消耗量 噸標準煤/年,年度綜合節能率達到 %,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量降低 %,單位產品成本下降 %,節約能源成本約 萬元; 2、其他指標: 。 |
申報資料真實性聲明 | |
本公司聲明:本公司所提交的所有申報資料是真實、完整、有效的,如存在提供虛假資料或憑證行為,無論項目最終是否通過驗收,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及其他所有后果,本公司都將全部承擔。同時,本公司將確保能源管理中心持續穩定運行、與市平臺對接的能耗數據真實有效,數據允許市經信局用于節能監管工作。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企業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 |
鎮街、園區經信部門審核意見 | 經審核,該企業申報的項目符合申報要求,提供的申報資料齊全、完整,同意申報。
蓋 章 年 月 日 |
附件1-3:
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驗收申請報告
(大綱)
第一章 用能單位基本概況
內容包括:用能單位地址、人員、主要產品、近兩年的經營生產狀況和近兩年能源消費情況等。
第二章 能源管理制度
內容包括: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機構建立及運作情況;節能管理制度建設情況(如節能獎懲制度和定額管理制度等);節能管理負責人或能源管理員配備及接受市節能主管部門培訓情況等。
第三章 能源計量管理
內容包括:用能單位能源計量體系、計量管理機構設立情況;計量器具管理人員設立及接受有關計量培訓情況;能源計量器具配備情況(覆蓋范圍、配備率),檢定情況;能耗在線監測計量網絡圖、涉及的能源品種等。
第四章 能耗在線監測
內容包括:按照GB17167-2006要求,進出用能單位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率及在線率情況;進出主要次級用能單位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率及在線率情況;主要用能設備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率及在線率情況。
第五章 能源管理中心信息系統應用
內容包括:能源管理中心信息的系統設計及硬件配置,主要功能是否已經實現,如能耗在線數據采集及對接穩定性、能量系統監測、重點耗能設備績效管理、產品能耗績效管理、節能分析、能效對標、異常報警、報表生成等。
第六章 取得成效及下一步計劃
附件1-4:
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驗收評分表
類別 | 序號 | 項目 | 分值 | 核查方式 | 驗收及評分標準 | 得分 | 得分說明 |
一、能源管理基礎制度體系(15分) | 1 | 組織機構 | 2 | 查閱資料、會議記錄、照片等 | 設有專門的能源管理機構,并正常運行的。管理機構應有主要用能部門(車間)充分參與。 | ||
2 | 能源管理員 | 3 | 查閱資料和相關資質證件等 | 1、按《東莞市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要求配備能源管理員,1分; | |||
3 | 制定年度計劃并實施 | 2 | 查閱資料 | 制定年度節能工作計劃并執行,年度計劃中應有具體能效提升目標和具體措施支撐,應有主要用能部門(車間)充分參與。 | |||
4 | 落實目標責任 | 5 | 查閱資料 | 制定目標責任管理制度,按年度節能目標分解到車間、班組或個人,2分;實施節能考核,將節能獎懲制度落實到具體部門或個人的,3分。 | |||
5 | 制度體系 | 3 | 核查制度文件 | 建立主要用能部門(車間)充分參與的能耗對標、能耗限額管理和能源績效管理制度,3分 | |||
二、能源計量管理體系(15分) | 6 | 計量管理體系 | 3 | 核查制度文件 | 建立能源計量器具、能源計量數據管理等相關制度,主要包括:1、能源計量管理體系和管理文件,1分;2、體系運行記錄、管理記錄等,1分;3、能源計量器具和數據管理制度,1分。 | ||
7 | 計量器具管理 | 3 | 查閱資料 | 1、用能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能源計量器具的配備、使用、檢定、維修、報廢等管理工作,提供崗位設置文件,1分;2、應建立健全能源計量器具檔案,核查計量器具管理的原始記錄、統計報表等,2分。 | |||
8 | 計量器具配備 | 5 | 查閱資料 | 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的配備應符合GB17167-2006規定的要求。提供各類能源(電、煤、油、蒸汽等,不含水)計量器具的配備數量、配備率及準確度等級等數據(進出用能單位、進出主要次級用能單位和主要用能設備的情況),滿分5分,隨機抽查10臺,每發現一臺不符的扣0.5分。 | |||
9 | 計量器具檢定 | 4 | 查閱資料 | 能源計量器具應定期進行檢定(校準)。根據企業提供的能源計量器具一覽表,隨機抽查能源計量器具的檢定(校準)證書或記錄。屬于強制檢定范圍的,應有當地質監部門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檢定合格證書。非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如果送外部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校準)的,應有有效期內的檢定(校準)證書;如果自行檢定(校準)的,應提供相應的檢定規程(校準規范)和計量器具的校準記錄。滿分4分,隨機抽查4臺以上,每發現一臺不符要求的扣1分,扣完為止。 | |||
三、能耗在線監測(20分) | 10 | 進出用能單位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及在線監測率情況 | 5 | 查閱資料 | 按照GB17167-2006要求,對用能單位提供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規劃或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網絡圖和能源計量器具一覽表(或臺帳)進行現場核實。各類能源(電、煤、油、蒸汽等,不含水)計量器具的配備率以組成能源計量系統的臺件數進行統計計算,得分為:5×配備率×在線監測率。 | ||
11* | 進出主要次級用能單位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及在線監測率情況 | 7 | 查閱資料 | 按照GB17167-2006要求,對用能單位提供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規劃或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網絡圖和能源計量器具一覽表(或臺帳)進行現場核實。各類能源(電、煤、油、蒸汽等,不含水)計量器具的配備率以組成能源計量系統的臺件數進行統計計算,得分為:7×配備率×在線監測率。 | |||
12** | 主要用能設備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及在線監測率情況 | 8 | 查閱資料 | 按照GB17167-2006要求以及企業用能管理的實際需求,對用能單位提供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規劃或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網絡圖和能源計量器具一覽表(或臺帳)進行現場核實。各類能源(電、煤、油、蒸汽等,不含水)計量器具的配備率以組成能源計量系統的臺件數進行統計計算,得分為:8×配備率×在線監測率。 | |||
四、能源管理中心系統應用(50分) | 13 | 系統設計及硬件配置要求 | 5 | 查閱資料 | 企業能源管理中心信息系統采用分布式架構、有專屬數據采集、數據存儲和應用服務的硬件設施的,得3分;企業能管中心符合企業級能管中心信息安全規范的建設要求的,得1分;系統服務器和網絡設備需配備備用電源(UPS)輔助供電的,得1分。 | ||
14 | 能耗在線數據采集及對接穩定性 | 5 | 查閱資料 | 1、系統在線采集能耗數據及主要生產線運行狀態(高耗能行業)的刷新時間應滿足企業管理需求(關鍵工藝及重點設備能耗在線數據建議刷新時間在60秒以內,各能耗數據監測點的在線采集時間間隔可根據重要性進行適當調整),滿分2分,缺項或不滿足要求均不得分。2、系統在線采集數據故障率及與市平臺數據對接故障率均應低于5%,查看系統運行記錄及日志文件,符合要求得3分,故障率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扣0.5分,扣完為止。 | |||
15 | 企業能量系統監測 | 4 | 查閱資料 | 系統應能夠實現能源流向圖、能耗數據監測看板的功能,每項得2分,滿分4分。 | |||
16 | 企業能效管理 | 4 | 查閱資料 | 系統能夠根據企業實際能耗數據和產品(或半成品)產量數據計算主要產品(或半成品)單耗,并以此為基礎制定合理的產品(或半成品)能耗定額,進行能源消耗的統計分析等。 | |||
四、能源管理中心系統應用(50分) | 17 | 異常報警 | 4 | 查閱資料 | 實現通訊故障報警、數據異常報警、主要生產線啟停報警、超定額報警及工藝優化控制參數異常報警。滿分4分,缺項或不滿足要求不得分。 | ||
18 | 報表生成 | 5 | 查閱資料 | 根據企業績效考核要求,自動生成相應報表(能耗統計分析報表、單位產品能耗統計分析報表、車間班組績效考核統計報表等),并可以文件形式導出用于打印和發送。實現功能得5分。 | |||
19 | 總體能耗分析 | 3 | 查閱資料 | 從產品種類、能源種類兩個維度,分別分析能耗的變化趨勢。每實現一個維度分析得1.5分,滿分3分。 | |||
20* | 能耗趨勢分析 | 3 | 查閱資料 | 從班組和統計周期的維度,分別分析單位產品(半成品)能耗情況與生產運行操作變量(根據行業特點而要求不同,如時間、負荷率、溫度、壓力、閥門開度、流量等)的變化趨勢。每實現一個維度分析得1.5分,滿分3分。 | |||
21* | 能效對標 | 4 | 查閱資料 | 按所有主要次級單位(車間)的不同產品種類或分工序實現能效對標(國家、省、行業或者企業內部對標均可)功能,通過主要次級單位(車間)的高度參與,不斷改善企業能源管理及用能效率,4分。主要次級單位(車間)實際沒有參與的,不得分。 | |||
四、能源管理中心系統應用(50分) | 22* | 主要生產線能量系統監測 | 4 | 查閱資料 | 系統應能夠實現如下監測:1、主要生產線運行狀態監測(高耗能行業);2、能耗相關工藝變量(根據行業特點而要求不同,如電壓、電流、負荷率、溫度、壓力、閥門開度、流量等)實時監測,實現以上功能每項得2分,滿分4分。 | ||
23* | 車間能耗績效管理 | 4 | 查閱資料 | 系統能夠根據主要次級用能單位實際能耗數據和產品(或半成品)產量數據計算主要產品(或半成品)單耗,并以此為基礎制定合理的產品(或半成品)能耗定額,進行能源消耗的分析及績效考核等,4分。主要次級單位(車間)沒有實際參與績效管理的,不得分。 | |||
24** | 重點耗能設備績效管理 | 5 | 查閱資料 | 系統實現重點用能設備的能耗數據采集,得2分;實現重點用能設備能效分析功能,得2分;并以此為基礎制定重點耗能設備的定額,幫助企業對該設備進行管理與優化使用,實現此項功能得1分。 | |||
五、加分項 | 25 | 加分項 | 5 | 查閱資料 | 1、能耗看板:專門設立了能耗看板,在企業大堂等顯著位置實時展示公司能耗信息和節能成果的,加2分;2、近兩年內節能考核等級為超額完成等級的,加2分;3、近兩年內被評為省或者市節能先進單位的,家2分;4、專家組一致認為,有突出亮點的,可適當加1-2分。加分項最多加5分。 | ||
備注:綜合得分90分(含)以上、且滿足*和**項目有關要求的為甲級;80(含)-90分、且必須滿足*項目有關要求的為乙級;60(含)-80分的為丙級;60分以下的為不通過。 |
附件1-5:
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年審申請表
企業名稱:(加蓋公章)
所屬行業領域:
企業所屬鎮街(園區):
企業詳細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電話:
企業聯系人姓名: 電話:
手機: 電子郵箱:
項目委托建設單位名稱:填寫項目委托建設的節能技術服務公司或其他有關單位名稱
認定能管中心等級:甲級 乙級 丙級
認定年度: 年審年度: 第 年
一、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營業執照地址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 | ||||
企業主要出資方 的國別(或地區) | 中國大陸 香港 臺灣 日本 美國 韓國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主營業務范圍 | |||||
注冊資本(萬元) | 成立日期 | ||||
企業簡介 (限300字,說明企業股權構成,主要產品和服務,技術開發能力,獲得獎勵、榮譽、資格稱號等情況) | |||||
開戶銀行名稱 | 開戶銀行賬號 | ||||
年 度
企業經營情況 | 2016 年 | 2017 年 | |||
企業總資產(萬元) | |||||
企業凈資產(萬元) | |||||
資產負債率(%) | |||||
主營業務收入(萬元) | |||||
凈利潤(萬元) | |||||
繳納稅金(萬元) | |||||
二、項目情況
項目運行管理 情況
| 能耗在線監測數據與市能管中心對接情況: □合格 □不合格 | |||
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報送率、合格率: □合格 □不合格 □不屬于重點用能單位 | ||||
企業上年度節能目標考核情況: □未完成 □基本完成 □完成 □超額完成 □不屬于重點用能單位 | ||||
系統總體運行情況,包括:實現重點耗能設備績效管理、產品能耗績效管理、節能分析、能效對標、節能預警,自定義報表等功能的運行情況: | ||||
項目效果指標 | 1、可節省能源消耗量 噸標準煤/年,年度綜合節能率達到 %,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量降低 %,單位產品成本下降 %,節約能源成本約 萬元;
| |||
申報資料真實性聲明 | ||||
本公司聲明,本公司所提交的所有申報資料是真實、完整、有效的,如存在提供虛假資料或憑證行為,無論項目最終是否獲得資助,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及其他所有后果,本公司都將全部承擔。同時,本公司將確保能源管理中心持續穩定運行、與市平臺對接的能耗數據真實有效,持續提升本公司能源利用效率,期間產生的能耗數據允許東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東莞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用于節能監管、節能利用等相關工作。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企業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 ||||
鎮街、園區經信部門審核意見 | 經審核,該企業申報的項目符合申報要求,提供的申報資料齊全、完整,同意申報。
蓋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1-6:
東莞市能源管理中心年度自評報告
(大綱)
第一章 用能單位基本概況
內容包括:用能單位地址、人員、主要產品、近兩年的經營生產狀況和近兩年能源消費情況等。
第二章 能管中心運行管理基本情況
內容包括:能耗在線監測數據與市能管中心對接情況,如有數據斷開情況,附上情況說明及證明材料;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報送情況;企業年度節能目標考核情況系統總體運行情況,如重點耗能設備績效管理、產品能耗績效管理、節能分析、能效對標、節能預警,自定義報表的運行情況等。
第三章 取得成效及下一步計劃
附件2:
東莞市經濟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綠色制造專題
能源管理中心建設及維護項目責任承諾書
我司承擔的東莞市經濟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綠色制造專題能源管理中心建設及維護項目,現向市經信局及有關部門作出如下承諾:
一、確保申報資料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杜絕弄虛作假、挪用、不按規定使用專項資金等行為。
二、本企業提交的復印件與原件保持一致,若申報材料失實或造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后果,并同意有關部門記錄入相關的企業征信體系中。
三、項目獲得專項資助后連續五年,按期(每季)向市經信局提交項目后續和企業經營情況,配合填寫相關統計調查表(問卷)。
四、主動配合市經信局和財政局等部門開展項目跟蹤、檢查、評價工作;切實加強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
我司若不遵守以上承諾,情節嚴重的,將無條件退回所獲資助的專項資金并按有關規定接受相應處理。
法定代表人(簽字):
企業公章:
年 月 日
( 電話咨詢:13544847908
QQ咨詢:1176391287 )